关于规范社区(村)党组织带头人县级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社区(村)党组织带头人县级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镇(街道)党(工)委: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关于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社区(村)党组织带头人县级备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备案管理对象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二、时间要求本次工作分镇(街道)建档、镇(街道)互查、县委组织部验收3个阶段,时间要求如下:建档阶段:8月24日-8月30日。互查阶段:8月31日-9月6日。验收阶段:9月7日-9月10日。三、建档内容各镇(街道)党(工)委参照干部人事档案建档标准和管理要求,逐人建立人事档案,档案由县委组织部集中管理。档案内容应包括:1.人事...
202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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