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拆迁的公告(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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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拆迁的公告(精选 3 篇)
关于房屋拆迁的公告 篇 1
为加快城市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青旅绍兴项目
一期需拆迁齐贤镇羊山村湖岙地块房屋及附属物。根据《浙江省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绍兴县城市建设
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意见》和柯桥区政府有
关文件精神,现就房屋拆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拆迁范围及面积:
东至羊山、南至规划上方山大道、西至镜水路、北至齐大公
路(具体以拆迁红线图为准)。总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约 60000 平方
米。
二、本项目房屋拆迁搬迁期限(腾空时间):
自 20xx 年 12 月 10 日起至 20xx 年 12 月 24 日止。
三、本项目业主单位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房屋拆迁事务由 xx 镇
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本项目拆迁范围内土地房屋产权或使用权纠纷应在拆迁期间
妥善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不中止拆迁。
特此公告
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xx 镇人民政府
1
关于房屋拆迁的公告 篇 2
因杭州至绍兴城际铁路钱清段工程建设需要,需拆迁钱清镇
相关村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绍兴市柯桥区城市建设征用集体所
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意见》和区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房
屋拆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项拆迁范围和面积:
本项目房屋拆迁范围涉及钱清镇梅东村、前梅村、方家桥
村、钱清村、清风村、劳动村、东江居、塔下居、西后街居、钱
门社区等村居的住宅房屋及 13 家企事业单位的部分房屋(详见拆
迁红线图),总建筑面积约 90000 平方米。
二、本项目拆迁期限及时间安排:20xx 年 11 月 22 日至 20xx 年 12
月 20 日为房屋腾空搬迁期限(具体各村时间进度不同,详见各村
拆迁安置方案)。腾空后实施房屋拆除。
本项目房屋拆迁事务由绍兴市柯桥区杭绍城际轨道交通建设
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 x 镇人民政府实施。
本项目拆迁红线范围内,自公告之日起,暂停办理户口迁
入、房屋翻(扩)建、房屋买卖、赠予、租赁、抵押等手续。本项
目房屋拆迁范围内房屋产权与使用权纠纷应在拆迁期限内妥善解
决,逾期不解决的不中止拆迁。
特此公告!
x 镇人民政府
2
关于房屋拆迁的公告 篇 3
因危旧房改造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与补偿
》(国务院令第 590 )、《xx 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与补偿暂
办法》(x 政规20xx〕5 号)规定,区政府决定对成大公司宿舍
周边地块红线范围内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具体内公告如
下:
一、征项目:大公司宿舍周边地块房屋征
二、征部门:xx 区住房和城建设
三、征实施单位:xx 区城市房屋拆迁安置中
四、征范围:大公司宿舍楼,具体见红线图。
、征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征期限: 自 20xx 年 5月 24 日起。
奖励期限:自分户评估报送达之日起 30 内。
约期限:自分户评估报送达之日起 40 内。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监督电话
本征决定不在本征公告公之日起 60 日内
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复议,或在 6 月内直接向区人民法
诉讼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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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房屋拆迁的公告(精选3篇)关于房屋拆迁的公告篇1为加快城市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青旅绍兴项目一期需拆迁齐贤镇羊山村湖岙地块房屋及附属物。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绍兴县城市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意见》和柯桥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房屋拆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本项目拆迁范围及面积:东至羊山、南至规划上方山大道、西至镜水路、北至齐大公路(具体以拆迁红线图为准)。总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二、本项目房屋拆迁搬迁期限(腾空时间):自20xx年12月10日起至20xx年12月24日止。三、本项目业主单位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房屋拆迁事务由xx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四、本项目拆迁范围内土地房屋产权或使用权纠纷应在拆迁期间妥善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不中止拆迁。特此公告开发投资有限公司xx镇人民政府1关于房屋拆迁的公告篇2因杭州至绍兴城际铁路钱清段工程建设需要,需拆迁钱清镇相关村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绍兴市柯桥区城市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意见》和区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房屋拆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本项拆迁范围和面积:本项目房屋拆迁范围涉及钱清镇梅东村、前梅村、方家桥村、钱清村、清风村、劳动村、东江居、塔下居、西后街居、钱门社区等村居的住宅房屋及13家企事业单位的部分房屋(详见拆迁红线图),总建筑面积约90000平方米。二、本项目拆迁期限及时间安排:20xx年11月22日至20xx年12月20日为房屋腾空搬迁期限(具体各村时间进度不同,详见各村拆迁安置方案)。腾空后实施房屋拆除。本项目房屋拆迁事务由绍兴市柯桥区杭绍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x镇人民政府实施。本项目拆迁红线范围内,自公告之日起,暂停办理户口迁入、房屋翻(扩)建、房屋买卖、赠予、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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