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整改情况报告集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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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整改情况报告集锦(精选3篇)绩效整改情况报告集锦篇1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督查的通知》(吉人社字[20xx]94号)文件精神,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四部门各抽一名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采取听、看、查、坐谈等方式,对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全县义务教育系统事业单位50个(其中:乡镇义务教育事业单位37个,县直义务教育事业单位13个),义务教育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为3869人,离退休人员为1103人,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绩效工资。目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年人均标准与行政公务员标准相同,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5600元,离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4820元,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1700元。在职人员的绩效工资每月兑现月标准的70%,余下的30%奖励绩效工资按年终考核情况,分不同档次一次性兑现。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所需经费全由财政负担。(二)全县卫生系统中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2个(其中:公共卫生事业单位4个,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18个),在编在职人员572人,离退休人员158人,从20xx年1月1日起1开始实施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量比照义务教育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执行,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5600元,离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为14820元,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1700元。绩效工资每月发放月标准的70%,奖励绩效工资待年终考核情况公布后,按规定一次性发放。(三)全县其他事业单位381个,在编在职人员为3273人。离退休人员623人,依照《吉水县县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从20xx年10月1日起基本上实施绩效工资,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比照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