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协议(通用28篇)

(房屋)出租协议(通用28篇)(房屋)出租协议篇1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第一条租赁房屋的位置和状况条款甲方将座落于聊城市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约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第二条租赁期限条款租赁期限为年个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第三条租赁房屋的用途条款从事违法活动。在租赁期间,乙方若对房屋进行转租或改变用途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第四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条款租金每月人民币整,年总租金整,租赁费每年半年预交一次,以后依次类推。乙方应于每年的月日和月日分二次向甲方交付租金。第五条房屋的交付条款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迟于上述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将本合同有效期延长,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第六条费用承担租赁期内,按国家规定因房屋租赁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由乙方承担。乙方使用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承担,按物价部门及有关部门规定价格计费,交费方式为每月一交。第七条房屋修缮条款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施应进行必要的检查、修缮。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五日内进行维修。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见证后代为维修或由乙方自行维修。本条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和承担相应损失。第八条房屋的改建、装修条款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经乙方同意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协议。因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除外。2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