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部件加工承揽合同(通用32篇)

零部件加工承揽合同(通用32篇)零部件加工承揽合同篇1甲方:(定作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证号:乙方:(承揽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证号: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乙方是为甲方加工_____________所需零部件的生产厂家,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一、本合同所指加工行为是:甲方向乙方下达加工订单,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加工图纸、技术指标、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其它约定条件,加工产品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的行为。二、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见下表:1甲方企业物料代码:___产品品名:___规格:___单位:___单价___备注:___1、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增加上表以外的同类型零部件加工,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2、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以下简称“加工零部件”三、加工零部件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甲方企业物料代码:___产品品名:___规格:___技术标准或要求:___备注:___四、加工零部件价格及加工费的确定:1、乙方加工零部件的价格,由双方依据《报价核算表》确认,该价格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因市场价格的变动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价格的,按该程序重新确认,之前仍按原价格执行。2、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加工零部件必须最具市场竞争力。如乙方销售与加工零部件类似的产品给其它客户,则乙方必须保证加工零部件与这些类似产品相比价格最低;在其它厂家能以比乙方更低的价格提供相同质量的加工零部件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价格调整到与其它厂家相同或更低。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15天内不予调整价格也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加工费计算方法:2(1)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应在核定加工零部件价格基础上,扣除甲方提供之原材料、零部件价格,余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