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精选32篇)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精选32篇)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篇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鉴于20xx年县城防洪保安及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模拟征收预签协议实际进展情况,结合模拟征收方案,现将芜湖县人民政府20xx年第1号《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如下:一、房屋征收目的加大我县防洪保安及棚户区改造力度,坚持以人为本,顺应群众意愿,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做到依法、公开、公平征收。二、房屋征收项目名称xx县20xx年度县城防洪保安及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房屋征收范围该项目东至渡春路、沿河路,南至老人桥,西至青弋江,北至乌凤滩(详见红线图)的用地红线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构筑物及附属物;所涉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四、房屋征收部门芜湖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五、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芜湖县房屋征收办公室。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用途等增加补偿费用的不当行为。1被征收人应在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完成搬迁。公告之前已预签协议自房屋征收公告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搬迁房屋。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芜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附件:1.房屋征收红线图2.xx县20xx年度县城防洪保安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篇2因杭长客运专线工程建设需要,本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杭长客运专线婺城区段房屋征收决定,决定征收该项目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规定,现将《金华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金政征字〔20xx〕第001号)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杭长客运专线婺城区段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详见附图)。二、房屋征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