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地公告(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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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地公告(精选 8 篇)
关于征地公告 篇 1
为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xx 市
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1.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青银高速公路以东、玉
虹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夏庄街道瑞云社区居民委
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住宅用地。
2.地块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王沙路以东、云头崮水
库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夏庄街道安乐社区居民委
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住宅用地。
3.地块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黑龙江中路以东、仙山
东路以南、青银高速公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夏庄街道丹山社区居民委
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xx〕286 号)公布的
xx 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按照《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青
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青政办发〔20xx〕5 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
成后,由 xx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会同城阳
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20xx 年 10 月 31 日至 20xx 年 4 月 30 日由 xx 市国土资源和房
屋管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
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20xx 年 10 月
31 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
补偿。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
发布。
特此公告。
xx 市人民政府
关于征地公告 篇 2
xx 村民小组、各位村民:
2
高要区委区政府于 20xx 年 7 月 1 日在禄步镇召开全镇村民小
组大会,会上宣布停止肇庆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在禄步镇江(岗)仔
头村征地工作。为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现镇决定停止
肇庆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在江(岗)仔头村的征地工作。
特此公告。
xx 镇人民政府
关于征地公告 篇 3
政公告〔20xx〕17 号
提供潍莱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度
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拟征地位置范围:潍莱铁自昌邑跨胶莱河进入平度境内,
绕前折向东,跨引黄烟干渠新潍高速,绕过五甲埠
折向东北,经村镇北后北绕田庄镇折向东,
速、路、荣潍高速后折向东北,其后沿荣潍高速并行,于
福州路西设平度出站后并行高速东,穿荣潍高速平度
折向东南,南崮山地水源地一区后折向东,南
绕凤凰屯石墨矿折向东北,穿过六曲古墓疑似区、大唐风
电,北绕即墨故-山一沽河进入莱西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镇村、天新庄村、小
村、庄南村、五甲埠村、小官寨村、唐戈庄村、西店子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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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征地公告(精选8篇)关于征地公告篇1为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xx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1.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青银高速公路以东、玉虹路以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夏庄街道瑞云社区居民委员会。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住宅用地。2.地块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王沙路以东、云头崮水库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夏庄街道安乐社区居民委员会。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住宅用地。3.地块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黑龙江中路以东、仙山东路以南、青银高速公路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夏庄街道丹山社区居民委员会。用途:住宅用地。1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xx〕286号)公布的xx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青政办发〔20xx〕5号)公布的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会同城阳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三、其他事项20xx年10月31日至20xx年4月30日由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20xx年10月31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特此公告。xx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公告篇2xx村民小组、各位村民:2高要区委区政府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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