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精选22篇)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精选22篇)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篇1为扎实做好20xx—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市20xx—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表的通知》(岩创城办〔20xx〕5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市文化和旅游局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的要求,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为先导,以“文明创建”为抓手,围绕创建文明城市目标,结合全市文旅系统自身的职能和工作特性,全面开展创建工作。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严格按照《市文化和旅游局(20xx—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表》(以下简称责任表)各项测评指标,对我局所担负的'职责高标准落实,对实地考察点全面巡查,特别要针对薄弱环节开展整改落实攻坚行动,做到目标、措施、进度、责任“四到位”,全力以赴,全面达标。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步骤第一阶段:规划部署、宣传发动阶段(3月—4月上旬)。1(一)为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因机构改革,重新成立市文化和旅游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第一副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二)召开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进一步研究学习《责任表》各项指标,按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职能进行总体部署,落实分工。职能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动员大会精神,以及确定的指标任务早部署早实施。(三)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宣传栏等做好局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第二阶段:整体推进、深化创建活动阶段(4月中旬—7月)。(一)分解目标责任。根据《责任表》将工作任务进行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