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运输服务合同(通用3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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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运输服务合同(通用32篇)简易运输服务合同篇1甲方:乙方:为了明确本公司与委托人的代理服务关系,实现委托人的经济利益,根据《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人乙方自筹资金购置牌车(桂)自愿委托甲方为该车运输业务的提供与该车运输无关的相关代理事项,甲、乙双方是提供代理服务于接受代理服务的代理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愿意每月向甲方缴纳元的代理服务费(如遇到市场、物价或其他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甲方可根据同行业收费标准调整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与乙方个人运输收益无关联,甲方不参与乙方的运营收益)。甲方代理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代办该车证照、代买养路费、代缴税费、代检车辆、代买保险和索赔、协助处理交通事故等,上述代办业务所需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二、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1、乙方必须通过甲方代办买足车辆的保险、人员险、第三者(不得低于50万元的保险金额)等险种,拒绝买保险的甲方有权停止1该车的一切经营活动,保险险种金额不足时由甲方代办,费用由乙方承担。2、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押金,押金按车辆一个月的养路费、税、工商费、进站费、服务费的数量交甲方,车主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缴纳,但首期至少缴纳一半以上,不得超过3期,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风险押金的作用在于,如乙方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违规发生事故时甲方可以动用风险押金作为处理事故的费用支出,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可以从风险押金扣。乙方车辆转出(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双方合同解除后,风险押金退还乙方。3、乙方不得从事非法运输,不得运输违禁物品,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政府禁止运输的其他物品,不得超限超载,如有违反,由乙方负全责。4、按时进行车辆年审,按时进行车辆的二级维护和等级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