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汇报(精选3篇)

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汇报(精选3篇)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汇报篇1一、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任务(一)整治范围在弓长岭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用地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以下简称“违法建设”)。(二)重点整治任务1、堵塞消防通遒、占压市政管线、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2、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的违法建设。3、居民楼院内擅自侵占公共场地、公共部位实施的各类私搭乱建、乱圈乱占。4、在建违法建设。二、目标任务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重点突出、控新拆旧、司法保障”原则,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区深入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20__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排查认定工1作;20__年3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任务总面积的70%;20__年6月底,全面完成重点整治任务。三、整治方法及完成时限(一)既有违法建设拆除工作采取“边排查、边认定、边拆除”方式,同步推进排查认定、宣传发动、自拆整改、集中攻坚、检查验收、建章立制等6个方面工作。本着“先易后难、拆除为先”原则,对各方面工作不设启动时间,只设完成时限,合理利用有限时间,统筹推进,压茬落实,全力确保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在短时间内取得成效。1.排查认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以社区(村)为单位,将社区(村)、规划、消防部门及各类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物业公司组成排查工作组,对所有既有违法建设进行摸底排查、鉴别认定,形成包含具体位置、现场照片、建筑形式、违建面积、使用性质及相关人信息等信息的数据台账。在排查违法建设过程中,要注重调查是否有党员、非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建设或参与建设、占有或使用情况。完成排查认定后,街道、乡(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