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清收服务协议(精选12篇)

委托清收服务协议(精选12篇)委托清收服务协议篇1委托清收服务协议编号: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1.甲方已取得“ 户不良债权资产包”,为该资产包合法持有人。2.乙方是一家依法设立的专业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具有丰富的资产管理及处置经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为处置资产包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1第一条定义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作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1.1 委托处置资产:指甲方已取得的并委托乙方进行处置清收的“ 户不良债权资产包”(见附件一)项下的全部资产。1.2 处置回款:指每笔委托资产经管理处置后实现的全部现金,以实际进入甲方指定账户现金的金额为准。第二条委托期限2.1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委托期限作出变更。第三条委托处置方式乙方依本协议的约定,以保证本委托项下委托人的最大利益为原则,代为办理委托资产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开展清收、处置工作,制定相应的处置回收方案。2第四条转委托就本协议委托事项,乙方不得转委托与第三方,第三方为律师事务所的除外。乙方转委托与律师事务所的,应将所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告知甲方,因转委托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五条委托清收费用及支付委托清收费用以甲方与乙方另行约定为准。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6.2 根据委托事项的需要,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6.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所持有的与委托资产相关的资料文件,以便于乙方对委托资产进行管理、处置。6.4 乙方有权以诉讼执行、重组、债务和解、债权转让、以物抵债及拍卖等一切合法、合规方式制定委托项下的资产的处置和清收方案。乙方有权根据委托资产处置及清收的需要,聘请律师、顾问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