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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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精选 19 篇)
动火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篇 1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易燃、易爆、有毒管
道容器、设备和场所等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职责要求及《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 术语和定义
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
外的非常规性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
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指生产和储存危险物品的场所,包括:环氧乙
烷生产装置区及罐区、液化气站、空分车间、合成车间、液氨
站、硫磺库等。
第四条 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禁火区动火作业和二级动
火作业三级。
1
1、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
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所进行的动火作
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照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
动火作业。厂区易燃管道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二级动火作业:
(1)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
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大小,经
安环部和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
业管理。
4、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第五条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
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等并执行其
相关规定。
(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消除动火现场及周围
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地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的、适
用的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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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
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
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第 2 条
规定执行。
(4)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
窖井、地沟、水封等,应检分析,用火15m 的,应采
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
对于用火周围有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的设备,应采取
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5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介质及其走向,并制
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
得超过 15%
7)五级以上(五级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8)凡在有可燃物件的凉水塔部进行动火作业
时,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9)动火动火30m 内得排放各类可燃气
动火15m 内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不在动火10m
范围及用火下方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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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安全

摘要:

动火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精选19篇)动火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目的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易燃、易爆、有毒管道容器、设备和场所等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要求及《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第三条术语和定义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性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2、易燃易爆场所:指生产和储存危险物品的场所,包括:环氧乙烷生产装置区及罐区、液化气站、空分车间、合成车间、液氨站、硫磺库等。第四条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禁火区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11、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照特殊动火作业管理。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易燃管道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3、二级动火作业:(1)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2)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大小,经安环部和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4、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第五条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1、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消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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