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薪酬管理制度(通用33篇)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通用33篇)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总则为真正体现“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不断改善和提高员工在工资分配上的公正和公平感,使员工在劳动与工资之间达到动态平衡,达到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促进公司发展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则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括实习和试用员工,不包括临时用工。第三条工资组成公司员工的薪资分为年薪制和月薪制。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对其他员工实行月薪制。员工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和“考核工资”两大模块组成。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种津贴+加班工资考核工资=月度考核工资+季度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实行计件制员工按计件办法实行。实行年薪制的员工平时的月发工资与核定的年薪工资的差额部分,到年底一次性补发。但绩效考核的被扣部分不予补发。第四条考核原则1绩效考核基本原则是按照目标利润、目标成本和费用控制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将根据部门及员工不同的职务、职责(技能)和岗位职责等因素,分为若干种考核办法并设立多个考核级别或系数。绩效考核由财务计划部根据年初公司确定的各项指标,按财务统计数据进行分部门考核。按月度预发、按季度小结、年度全部兑现。公司筹建期按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筹建及试生产期间的月季年考核比例根据岗位与职务不同分为:部门负责人按5:3:2比例考核;部、系长按7:2:1比例考核;一般员工均按8;1:1比例考核。20xx年的绩效考核办法及工资发放比例另定。第五条基本工资标准月薪工资总额在3000元以下的按50%确定为基本工资。月薪工资总额在4000―8000元之间的按45%确定为基本工资,低于4000元的按3500元计算。月薪工资总额在8000元以上的按40%确定为基本工资,低于5000元的按4500元计算。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公司在筹建期和试生产阶段实行每日工作制、日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