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供货合同(通用7篇)

副食品供货合同(通用7篇)副食品供货合同篇1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了把好幼儿园食品安全第一关,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幼儿园食品安全,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幼儿园食堂配送肉类、禽类、蔬菜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内容,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采购日期,数量及价格服务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和卫生标准,确保食品的新鲜和卫生,保证送到甲方食堂的肉品、屠宰品必须符合国家《肉与肉制品卫生管理办法》要求并且要有国家专门部门的检验证明;蔬菜必须是新鲜蔬菜,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2、乙方所有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品充好等情况。如果发现,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食品退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甲方要求重新换货,甲方同时追加同类产品不计价格处理。3、甲方必须提前一天将需要采购的各类蔬菜数量报送给乙方。乙方最迟必须在送菜当天上午八点之前将采购的食品、蔬菜送至甲1方指定地点(甲方食堂所在地),超过一个小时处罚货款40%,若送货当天没送,处罚货款100%,不送两次可终止合同。4、对于价格,乙方本着长期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菜价,涨跌合理定价,同样、同等肉类、蔬菜规格不能高于市场价,对于菜价的浮动情况提前一天通知甲方,给甲方足够的时间调查市场,若发现任何一种物品高于当天市场价格,按乙方供货总价的100%进行处罚,若出现两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因季节性及风暴等自然灾害,部分蔬菜的价格上涨幅度过大,乙方无法承担,需临时调整价格时,应先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第二条:质量1、乙方采购的食品,必须保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若因乙方提供的食品而出现食物中毒现象,对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2、乙方采购的绿叶菜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食品退给乙方,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