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作协议(通用32篇)

技术服务合作协议(通用32篇)技术服务合作协议篇1甲方:_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乙方:_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加强生态能源开发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需要,为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经济林开发建设,做好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在合作中充分发挥科研机构科学技术优势和企业资金及经营管理的优势,并在优势互补中实现互利共赢,_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_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共同协商,决定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一、合作项目及内容(一)甲方为乙方提供_等可再生生物能源开发建设项目(下称"项目")的造林规划设计、育苗、造林技术指导及产品开发利用等技术服务,为乙方提供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甲方不参与乙方的经营,乙方的经营收益与风险与甲方无关。(二)甲乙双方共同组建"_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与_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能源研发示范基地和教学实验基地"(在基地挂牌),共同开展生物质能源研发、试验、推广等工作,同时乙方为_林学院本科学生和研究生提供实习和科学实验方面的便利。1二、合作期限(一)合作期限为五年。从年月日起至于年月日止。(二)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如继续合作,双方应于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协议书。三、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1、提出项目相关技术开发和服务的课题、项目和内容。2、因履行本协议需要有权获取乙方已经知悉的项目相关技术情报和资料。3、有取得相关报酬的权利。(二)甲方义务1、甲方作为乙方的技术科研单位,为乙方的_建设项目提供技术依托,应当尽职尽责履行本协议义务,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及时交付科研成果,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和帮助乙方掌握科研成果。2、甲方负责承担_区域性种植试验、良种选育、优树选择以及_生态经济效益观测与评价等。3、与乙方共同组建"_生物质能源研发中心与_可再生能源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