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政府贷款第一类项目财务代理委托协议(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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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政府贷款第一类项目财务代理委托协议(精选 12 篇)
外国政府贷款第一类项目财务代理委托协议 篇 1
甲方:财政部
乙方:代理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_____________(贷款国政府主
管机构名称)签署的贷款协定(或会谈纪
要),_____________(贷款国名称)同意向中国政府提供
_____________(贷款金额和币种)的政府贷款用于(项目名
称)。
_____________(省级财政部门名称,以下简称借款人)根据
《关于外国政府贷款转贷管理的暂行规定》(财债字〔1999〕230
号)确定该项目为第一类贷款项目。根据借款人的推荐,财政部
(以下简称甲方)审核同意该项目由_____________(代理银行名
称,以下简称乙方)负责外国政府贷款的财务代理工作。
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或乙方与贷款国金融机构为该项目签署的
对外金融协议中规定的贷款条件(包括贷款金额、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及还款方式等)将贷款转贷给借款人。乙方不对
项目进行评估,不承担贷款还本付息风险。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业务:
(一)要求借款人及时提交下列文件:
1
1.甲方关于同意该项目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批复;
2.省级以上计划部门或经贸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和/或利用外资方案的批复;
3.代理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由银行列明具体内容)。
(二)审查借款人提交的有关文件。在审查文件时,如果发现问
题而无法办理转贷时,应及时报告甲方。
(三)代表甲方与借款人签订转贷协议。在转贷协议签订之前,
乙方应将转贷协议草本报甲方确认,并在转贷协议签订后将副本
报送甲方备案。
(四)建立必备的项目档案。
(五)根据借款人或借款人委托的采购公司提交的申请,按对外
金融协议和转贷协议的规定办理贷款项下提款手续,并根据贷款
机构或外方银行的提款回单,负责贷款的账务记录并通知借款
人。
(六)按转贷协议的约定通知借款人偿还本息及支付费用。
(七)按对外金融协议的要求,办理贷款本息及费用的对外支
付。
(八)受甲方委托对项目实施进行财务监督。
(九)如借款人未能按转贷协议的约定按时如数偿付到期的全部
债务,乙方应进行催收,并应及íííííííí时将催收情况报告甲
方。
(十)负责贷款项目的统计工作,向财政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
送项目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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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与国外贷款机构或外方银行就项
目执行、债务管理、统计数据等问题进行业务联系。
(十二)甲方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甲乙双方应就项目的执行情况定期交换意见。
四、乙方按甲方《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转贷手续费收取办法
行)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财债字〔20__〕74 号)收取
转贷业务费。
五、如借款人未能有效履行还款责导致不能按期还本付息付
费时,乙方应付。乙方应将对外付的本息、息及
按国家规定可收取的有关费用的明细清单在下一个年度 115 日
前上报甲方,并送借款人。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单审核无
后,将采取财政施,按额(包括本息、息和
国家规定的可收取的有关费用)以同币种或按实际拨银行
外汇卖出价折算成的人民币在同一财政年度付乙方。
六、乙方对外所需的外汇将按甲方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
规定办理。
七、甲方如未在上第五条限定的本财政年度以内付资
金,按约支付额以发时银行款利率按支付约金。
八、对协议执行过程中发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截止到该项目对外金
融协议及转贷协议执行完毕
十、在本协议有期内,如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者补充
甲乙双方协商一后,签订修改补充书面协议。修改者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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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财务 #项目 #代理

摘要:

外国政府贷款第一类项目财务代理委托协议(精选12篇)外国政府贷款第一类项目财务代理委托协议篇1甲方:财政部乙方:代理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_____________(贷款国政府主管机构名称)签署的贷款协定(或会谈纪要),_____________(贷款国名称)同意向中国政府提供_____________(贷款金额和币种)的政府贷款用于(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省级财政部门名称,以下简称借款人)根据《关于外国政府贷款转贷管理的暂行规定》(财债字〔1999〕230号)确定该项目为第一类贷款项目。根据借款人的推荐,财政部(以下简称甲方)审核同意该项目由_____________(代理银行名称,以下简称乙方)负责外国政府贷款的财务代理工作。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或乙方与贷款国金融机构为该项目签署的对外金融协议中规定的贷款条件(包括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及还款方式等)将贷款转贷给借款人。乙方不对项目进行评估,不承担贷款还本付息风险。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业务:(一)要求借款人及时提交下列文件:11.甲方关于同意该项目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批复;2.省级以上计划部门或经贸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或利用外资方案的批复;3.代理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由银行列明具体内容)。(二)审查借款人提交的有关文件。在审查文件时,如果发现问题而无法办理转贷时,应及时报告甲方。(三)代表甲方与借款人签订转贷协议。在转贷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应将转贷协议草本报甲方确认,并在转贷协议签订后将副本报送甲方备案。(四)建立必备的项目档案。(五)根据借款人或借款人委托的采购公司提交的申请,按对外金融协议和转贷协议的规定办理贷款项下提款手续,并根据贷款机构或外方银行的提款回单,负责贷款的账务记录并通知借款人。(六)按转贷协议的约定通知借款人偿还本息及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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