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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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精选 3 篇)
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 篇 1
承县公(治)行罚决字〔20xx〕0479 号
被处罚人崔,*,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
化,户籍所在地:**市**县**镇**村号,现住址:**市**县**镇
**村号。
现查明:20xx 年 10 月 28 日 20 时许,崔伙同田、王、秦、吴
等人在**县**镇**小区栋底商崔放设的赌局内以“推牌九”的方
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查获赌资 7085 元,赌具
牌九一副。
以上事实有崔陈述和申辩,田、王、秦、吴、等人的询问笔
录,夏证人证言,现场照片、检查笔录、证据保全清单(扣押)等
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现决定对崔行政拘留五日。
执行方式和期限:由承德县公安局送承德县拘留所执行行政
拘留五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
内向承德县公安局或 xx 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
内向 xx 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xx 县公安局
1
二〇 xx 年十月
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 篇 2
xx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西城区大队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x
公(交)决字【20xx】第 0 号被处罚人王,男,1977 年 8 月 5 日出
生,现住 XX 区 XX 街号,机动车驾驶证号:372301,X 公司职工。
现查明 20xx 年 7 月 4 日时许,王醉酒驾驶鲁 X3 号轿车沿路由东向
西行驶至号处,追尾碰撞张驾驶的鲁 X1G 号轻便摩托车,造成张
重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以上事实有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勘查
笔录、王陈述、证人证言、王血液酒精检测报告 等证据证实。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
定 ,现决定 给予王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履行方式:送 XX
市公安局拘留所执行拘留。期限自 20xx 年 7 月 18 日起至 20xx 年
8 月 2 日止。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六十日内向 XX 市公安局或 XX 市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
个月内依法向 XX 市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 清单共 份。
xx年xx月xx日
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 篇 3
申请人:xx 镇 xx 村桃坪组。
代表人:刘 c、刘 x
2
被申请人:xx 镇 xx 村甲村组
代表人:刘、刘 x
申请人 xx 镇 xx 村桃坪组与被申请人 xx 镇 xx 村甲村组因地名
为“一碗水”的土地权属争议申确认所有权,现本案已审查终
结。
申请人称:x 年落实县林改登记时,地名“一碗水”,林地
面积约 80 亩左右,刚填到这块林地时,被申请人(代表)刘 x 出面
到林业站向勾图人员打招呼,阻挡不予填表,称此林地有争议。
此后,申请人多次向林业站反映要求填证,都因刘 x 出面于预未
果。x年12月21日又向 xx 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x 年 3 月 10
日,镇人民政府指派镇林业站、司法所、综治办等单位,组成联
合调查组,对该综林地进行实地调查。我组村民刘太林、刘太坤
等 12 户村民均出示了 x年5月在土地承包到户时,由正安县人民
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明细登记》证原件及《耕地承包登记
表》,《山林(荒山)承包使用权证》。所争议林地的荒山,弃耕
地共计面积约 80 亩左右应归属于我桃坪组。
被申请人刘,村委会主任(代表刘 x:村民无授权委托书)除
在调查中口头声称该争议林地属于甲村组外,无书面证据提供。
调查取证情况:
x 年 4 月 21 日,县法制办、县林改办、xx 镇司法所、林业站
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所争议的林地地名:“一碗水”进行再次实
地调查发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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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精选3篇)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篇1承县公(治)行罚决字〔20xx〕0479号被处罚人崔,*,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户籍所在地:**市**县**镇**村号,现住址:**市**县**镇**村号。现查明:20xx年10月28日20时许,崔伙同田、王、秦、吴等人在**县**镇**小区栋底商崔放设的赌局内以“推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查获赌资7085元,赌具牌九一副。以上事实有崔陈述和申辩,田、王、秦、吴、等人的询问笔录,夏证人证言,现场照片、检查笔录、证据保全清单(扣押)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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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tt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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