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精选3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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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精选 35 篇)
档案管理 章制度 篇规1
一、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严防失密、泄密事故发生。
二、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传真提供密秘级以上档案。
三、凡借阅秘密级以上档案,须经主管领导及档案馆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借出、复
制或摘抄。
四、档案人员不得随意丢放、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或销
毁档案、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五、密级档案要经常查对,失泄密时要及时上报局主管领导,并对责任者进行追究处
量。
六、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七、任何人不准私自保存档案或携档案进入公共场所。
八、档案管理人员应熟知本局各类档案的密级划分,调密级档案时,不少于两名工作
人员。
九、档案在传递时应以机密件通过机要通信转出,或由档案人员二人以上专呈递送。
档案管理 章制度 篇规2
第一条、项目档案的整理
全部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其内容包括:
1、根据专业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则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制
定统一的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小型项目直接按项目、结构或专业分类;大中型项目按
工程或专业分类,下设属类。
2、依据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统一的分类和编号;生产使用单
位需要按企业档案统一进行分类和编号的,建设单位(并责成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可
用铅笔临时填写档案号。
3、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清点、编目,并编制项目档案案卷目录及档案整理情况说
明。
4、负责贯彻实行国家及本行业的技术规范及各种技术文件表格。
第二条、项目档案的移交
1、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合同及规定的要求,在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
收后三个月内,向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办理档案移交。凡是分期或分机组的项
目,应在每期或每机组正是通过竣工验收后办理档案移交。
2、建设单位与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
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 数等,并有完 的清点、 字等交按手 :建图纸张 备 签 续 设单
位转为生产单位的,按企业档案管理要求办理。
3、竣工验收以后,在大中型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重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 6个
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接收单位报送与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有关的项目档案。
档案管理 章制度 篇规3
一、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转交案
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
并装订成册。
二、档案分类及内容: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
2、计划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
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等。
3、会议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室召开或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应留有记录。
4、投诉举报: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结果记录。
5、转交案件: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
结果。
6、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总结、宣传资料、
工作记录及图片影像资料;卫生监督协管参加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
记;卫生监督协管对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课件、签到册、试
卷及图片资料。
7、年度报表:每年报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汇总表的存档。
8、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
9、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餐饮单位、供水单位和医
疗机构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每户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中应包含:被监管单位的名
称、地址、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和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
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档案管理 章制度 篇规4
一、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资料者,须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
件,同时填写查阅登记表;受他人委托者,还须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证件(含复印、传真件)
及委托查阅申请书。
二、查阅重要的或密级档案,按《档案保密制度》办理;查阅本职范围外的重要档
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查阅珍贵档案时,以复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单位证明外,须经办
公室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5天内归还);若续借,需办续借
手续。
四、带给利用档案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收费。
五、外国组织和人员利用开放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拆卷或损毁。本室工作人员对违规者,有权给予
劝告、责令赔偿或其它处置,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七、未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公布档案资料。
档案管理 章制度 篇规5
一、安全档案建立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
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校领导对此应高
度重视,并确定一名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
工作。
二、安全档案立卷
档案人员应按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收集各种安全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入
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三、安全档案的保管
由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指导安排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档案详实有效,便于安全
工作的开展
四、安全档案的整理
定期对安全档案进行整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体制,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及早提出
整改备案。
档案管理 章制度 篇规6
一、对档案要认真进行鉴定,确无保存价值或保管期满的档案,可确定销毁。
二、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在院办公室主任的主持下,
由综合档案室和有关立卷单位人员组成档案鉴定、销毁小组,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工
作。
三、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造销毁清册,经院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
毁。
四、销毁档案时,必须由二人以上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员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名
盖章,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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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精选35篇)档案管理章制度篇规1 一、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严防失密、泄密事故发生。 二、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传真提供密秘级以上档案。 三、凡借阅秘密级以上档案,须经主管领导及档案馆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借出、复制或摘抄。 四、档案人员不得随意丢放、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或销毁档案、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五、密级档案要经常查对,失泄密时要及时上报局主管领导,并对责任者进行追究处量。 六、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七、任何人不准私自保存档案或携档案进入公共场所。 八、档案管理人员应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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