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的法庭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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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的法庭辩论
辩论,是一种通过语言为自己方争取更多利益的对抗性表达
过程。法庭的对抗和双方利益的对立,是辩论存在的条件和空
间。尽管辩论制度并不能保证没有冤假错案,但从总体上有助于
司法公正。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一篇模拟的法庭辩论,希望对大
家有所帮助。
模拟的法庭辩论
一、法庭辩论技巧
辩论是“死马当活马医”的据理力争。
辩论成功的因素:(一致、效率和真诚,是对辩论者的一般理
性要求。)
形象:强力、自信(切忌:懦弱胆怯)
着装:衣冠楚楚、简洁大方(切忌:邋遢随便、花枝招展)
语言:温文尔雅、轻柔谦和、语言纯熟(忌:死记硬背、蛮横
傲慢、尖酸刻薄)
智力:法律功底、法律思维能力、足智多谋、机敏善辩;
策略:辩论布局恰当合理,凡事不可过度,应坚持有理、有
利、有节的策略。
(长时间辩论可使人变得偏执、混乱、罗嗦,甚至语无伦次。
法庭的控辩是变幻多端的,应见好即收。)
方法:神情安祥、饶有兴趣、静静倾听;大胆假设,小心求
证;
程序:分析、比较、推断、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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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证立的正确性,依赖于合理性和结论的可接受性。
二、法庭辩论的规则
(一)无矛盾规则
1、提出任何一个主张均不得自相矛盾
2、只主张自己所相信的东西
3、主张得出的结论应该具有必然性,而不是偶然巧合
4、不使用模糊的语言。不同的言说者不得用不同的意义来做相同
的表达。
(二)避免无关陈述的规则
1、已经提出的论述,只有当出现反证时才有必要作进一步的论
述。
2、任何想在辩论中就其态度、愿望或需求提出与先前的论述无关
的主张,必须应他人要求证立自己的指出无关主张的必要性。
(三)证立和证明责任分配的规则
1、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任何一个言说者必须应他人
的请求就其所主张的内容加以证立,除非能举出理由证明自己有
权拒绝给出证立。
2、任何人均可以对任何主张提出质疑,证明自己的主张和理由是
成立的,都可以表达其态度、愿望和需要,但须对自己的质疑作
出证立。
一个已被接受的观点,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不应被放弃;
一个已表达的意思,在没有新理由的情况下,不应被推翻。
3、提出任何一个不属于辩论范围的主张都需证立其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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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当证立过程以理性方式进行,并且这一过程的最后结论
为法律共同体所接受时,证立才是理性的。
(四)论辩理性的规则
一致性:没内在矛盾:肯定性主张和否定性主张不能在相同
的证立中发生。
效率性:论辩参加人必须以相同的方式使用语言。
真诚性:论辩者不应使用自己明知是欠缺的证立。
融贯性:一个证立在陈述之间不能在逻辑上有矛盾。
三、模拟培训合同纠纷案
原告:张某(棉山市电子技术培训学校)
被告:棉山市电子技术培训学校(下称“电子学校”)
被告:棉山市电子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电子公司”)
(一)、基本案情
20xx 年 10月15 日,原告张某与被告电子学校、电子公司签
订了一份《培训合同》。合同附件《招生简章》约定:原告张某
交付 2万元学费,参加电子学校主办、电子公司协办的技术培训
班,原告李某接受培训的期限为2年零 2 个月,其中,第1-9 个
月在校学习,第 9-14 个月在维修公司实操,第14-26个月在公司
实操培训 1年,实操培训期间在维修公司见习享受公司员工同等
待遇,保证原告张某4 个月至1年的收入可收回全部学费 2万
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补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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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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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的法庭辩论辩论,是一种通过语言为自己方争取更多利益的对抗性表达过程。法庭的对抗和双方利益的对立,是辩论存在的条件和空间。尽管辩论制度并不能保证没有冤假错案,但从总体上有助于司法公正。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一篇模拟的法庭辩论,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模拟的法庭辩论一、法庭辩论技巧辩论是“死马当活马医”的据理力争。辩论成功的因素:(一致、效率和真诚,是对辩论者的一般理性要求。)形象:强力、自信(切忌:懦弱胆怯)着装:衣冠楚楚、简洁大方(切忌:邋遢随便、花枝招展)语言:温文尔雅、轻柔谦和、语言纯熟(忌:死记硬背、蛮横傲慢、尖酸刻薄)智力:法律功底、法律思维能力、足智多谋、机敏善辩;策略:辩论布局恰当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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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海小编1
分类: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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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