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整治的公告(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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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整治的公告(通用 3篇)
关于 境整治的公告 篇环1
泗渡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公告
为给泗渡、观坝集镇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整洁、优美的环境,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对
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现就开展泗渡镇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1.泗渡集镇:210 国道线北起泗渡镇医院,南至泗渡中学; 泗四公路线二道桥至 210
国道。
2.观坝集镇:210 国道线南起双仙河桥,北至三力加油站;高速公路下线口至 210 国
道。
3.产业大道:樱花长廊、园区大道全线。
二、整治内容
(一)“ ” “ ”占道经营。严格实行门前 六包 责任制。临街餐饮店面一律 前厅后厨 ,对
“ ”非 前厅后厨 的由市场监管分局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的采取吊销营业执照、强制拆
除等措施;街店面一律 店 ,禁止在 面以外的地方 放商品、乱堆 物, 者予临 进 经营 门 摆 杂 违
以劝退、批评教育、罚款等相关处罚;流动摊点一律进入红线规划区域内经营,违者进行
劝离、没收商品等相关措施。
(二)乱停乱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占用道路。所有车辆均应当在规定地点整齐
停放,对未在规定停靠点停靠的车辆,道交办采取劝离、抄牌、罚款、拖力等相关处罚。
(三)支棚搭架。棚架搭建需按照村建中心规定进行,既不能影响镇容形象,也不能占
用公共区域,对不按规范搭建棚架的,由村建中心采取抄告、劝撤、强拆等措施。
(四)野广告。禁止随意张贴、悬挂各类广告,大力清除建筑物、公共设施、公共场所
“ ”上张贴、喷涂、刻画的 牛皮癣 小广告,对随意张贴小广告、设立盾牌广告的予以警告、
罚款、强拆等相关处罚。
(五)建筑工地环境。临街建房户建筑材采取自行收离、覆盖等措施,禁止占街占道、
阻碍交通,违者由村建中心采取口头教育、责令限期处理等相关措施。
(六)工程运输车辆。运输建筑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及渣土的车辆,必须进行全覆盖运
输,有专人对车辆进出进行清洗,由村建中心和道交办进行监督并下达通知。违者采取口
头警告、罚款等相关处罚。
三、整治 限及措施时
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是提升城镇形象、造福群众的重要举措,广大市民要广泛参
与,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10 月17 日至 10 月31 日,属自行清理整改阶
段。逾期不整改的将依法处置。对妨碍执法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遵义市汇川区泗渡镇人民政府
20xx 年9月29 日
关于 境整治的公告 篇环2
利川关于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管理,创建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
例》、《湖北省户外广告管理实施办法》、《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
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xx 年7月5日至 8月31 日在市城
区范围内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户外广告。拆除长期无人管理,陈旧破损,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及
标识标牌;拆除存在安全 患、不符合 置 准和技 范的 外广告及 牌隐设标 术规 户 标识标 ;拆除未
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户外广告;拆除布幅(横幅)广告及其他严禁设置的各类非法广告。做
“ ”到六个一律拆除 ,即:在城区内设置的墙体悬挂灯箱广告、楼顶广告、跨街龙门架广
告、T牌(立柱单)广告、内墙体广告、路灯广告一律拆除。
二、整治 境 生。增 施, 破旧的 施 行 修更 ,加大清 保环卫设环卫设 对 环卫设 进 维 换 扫 洁
力度。
三、整治市政 施。搞好城区道路公用 施建 以及各种井盖的 、更 ,确保地设 设 设 维护 换
面 置的各种井盖平整、 、完好。搞好花池、石椅、石凳和景 灯的管理,保持完设 齐备观
好、美观。对城区内各主次干道两侧的绿化树木、花草搞好养护、管理和剪修。
四、整治亮化 施。 城区范 内的亮化 施 行 ,排 安全 患, 破旧设 对 围 设 设备进检查 查 隐 对
和 坏的亮化 施 行更 。损设 设备进换
五、任何 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市政公用 施 。单 设 设备
六、未 批,任何 位和个人不得乱挖乱占城区道路。经审单
七、违反本公告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
罚。对阻挠、围攻、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利川市人民政府
20xx 年7月5日
关于 境整治的公告 篇环3
关于安远县环境整治活动的公告
安 小 研究决定,经远县创卫领导 组 9月7日至 30 日, 城管、公安、市 、交管等组织 监
部门联合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活动。主要内容包括整治店外店、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
流动经营摊点、乱倒垃圾、余土调运抛洒等影响市容市貌的不文明行为。
安远县创卫工作领导小组
20xx 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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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整治的公告(通用3篇)关于境整治的公告篇环1 泗渡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公告 为给泗渡、观坝集镇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整洁、优美的环境,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现就开展泗渡镇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1.泗渡集镇:210国道线北起泗渡镇医院,南至泗渡中学;泗四公路线二道桥至210国道。 2.观坝集镇:210国道线南起双仙河桥,北至三力加油站;高速公路下线口至210国道。 3.产业大道:樱花长廊、园区大道全线。 二、整治内容 (一)“”“”占道经营。严格实行门前六包责任制。临街餐饮店面一律前厅后厨,对“”非前厅后厨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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