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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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
履行期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在
1989.03.15 由国家科委颁布。以下是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
准备的: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内容。内容仅供参考,
欢迎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
  国家科委
  (1989 年 2 月 15 日国务院批准 1989 年 3 月 15 日国家科委令
第 4 号发布)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技术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三章 技术开发合同
  第四章 技术转让合同
  第五章 技术咨询合同
  第六章 技术服务合同
  第七章 技术合同争议的仲裁和诉讼
  第八章 技术合同的管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以下称技术合
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技术合同法第二条所称的法人,是指机关法人、事业
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企业法人。
  该条所称的公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
  法人的联营组织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可以作为一方当事人订
立技术合同。
  第三条 技术合同法所称的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
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技术方案。
  第四条 技术合同法第六条所称的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是指:
  (一)在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课题或者履
行本岗位的职责;
  (二)退休、离休、调动工作的人员在离开原单位一年内,继
续承担原单位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课题或者履行原岗位的职
责。
  技术合同法第六条所称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单位提供的资
金、设备、器材、未公开的技术情报和资料。但是利用单位提供
的物质技术条件,按照事先约定,返还资金或交纳使用费的不在
此限。
  调动工作的人员既执行了原单位的任务,又利用了所在单位
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由其原单位和所在单位合理
分享。
2
  第五条 技术合同法第三十二条所称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
权、转让权,是指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
所取得的使用、转让非专利技术成果的权利。使用权是指以生产
经营为目的使用该项非专利技术成果的权利;转让权是指通过技术
合同向他人提供和转让该项非
  专利技术成果的权利。
  第六条 技术合同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的非专利技术包括:
  (一)未申专利的技术成果;
  (二)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
  (三)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
  第七条 技术合同法第六条所称的完成技术成果的人,是指
技术成果单作出或者共同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不包括仅提
供资金、设备、材料、验条件的人员,进行组织管理的人员,
协助绘图纸理资料、翻译辅助服务人员。
  该条所称的技术成果文件,是指专利申请书、科学技术奖励
申报、科技成果登记书确认技术成果完成者身份授予荣誉
证书和文件。
  第八条 就涉及国家全或者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订立技
术合同,由有关科学技术保密机关密级后,按照法律和国家
有关规定理。
  第九条 技术合同法第七条所称的具有意义的非专利技术
成果,是指具有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经国家科学技术委
3

标签: #技术 #条例

摘要:

  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在1989.03.15由国家科委颁布。以下是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内容。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  国家科委  (1989年2月15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3月15日国家科委令第4号发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技术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三章技术开发合同  第四章技术转让合同  第五章技术咨询合同  第六章技术服务合同  第七章技术合同争议的仲裁和诉讼  第八章技术合同的管理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1  第一条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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