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公告(通用3篇)
免费
股权转让协议公告(通用 3篇)
股 公告 篇权转让协议 1
甲方:深圳市 TCJT 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深沙路号 XX 大厦 A座2楼。
法定代表人:
乙方:深圳市 ZF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沙盐路号二楼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持有深圳市 SH 实业有限公司 22% “的股权,并享有 深圳 SH ”实业有限公司 厂
房、宿舍物业 22%的相关权益。
2.甲方自愿按照本 定的方式、步 及条件将上述股 和物 益 乙方协议约 骤 权 业权 转让给 ;
乙方愿意按本 定的方式、步 及条件收 股 及物 益。协议约 骤 购该 权 业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
托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关于本次股权收购(远期转让)的权利和义务,最终
促成股权转让成交,双方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1.2 其他定义
1.2.1 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中标题仅为使用方便之目的,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2.2 除非本协议中另有说明,任何涉及某一法律的表述指的是不时被修改或替换的
该法律;
1.2.3 如果本第 1条中的定义与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中的定义有任何不一致,则为该
等条款解 之目的, 以 等条款中的具体定 准。释 应 该 义为
2.陈述与担保
2.1 甲方 述与担保陈
2.1.1 甲方 合法 立并存 的公司,至本 署之日,未出 需依法 止、 利为 设 续 协议签 现 终 权
受限等类似的任何情形。
2.1.2 标的股权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权利瑕疵,未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抵押、质
押、托管、代持、债务追索等权利限制;标的物业的权益真实、合法,未受到任何第三方
的抵押、质押、托管、债务追索等权利限制,甲方目前仍享有《合作建设工业厂房和配套
工人宿舍协议书》项下的权益,且权益份额为 22%。
2.1.3 甲方就 署本 ,已 得了股 会、董事会、主管部 、 工的批准签 协议 获 东 门 职 /授
权/认可,该等机构、人员不会对本协议内容及履行提出任何异议。
2.1.4 签署本协议不会违反与任何第三方已达成的合同、协议,也不会侵害任何第三
方的 益。权
2.1.5 基于本协议交易目标、诚信原则及相关法律要求,已具备了签署本协议的其他
必要前提及条件,并已为履行本协议作好准备。
2.2 乙方 述与担保陈
2.2.1 乙方 合法 立并存 的公司,至本 署之日,未出 需依法 止、 利为 设 续 协议签 现 终 权
受限之任何情形。
2.2.2 乙方就 署本 ,已 得了股 会、董事会、主管部 、 工的批准签 协议 获 东 门 职 /授
权/认可,该等机构、人员不会对本协议内容及履行提出任何异议。
2.2.3 签署本协议不会违反与任何第三方已达成的合同、协议,也不会侵害任何第三
方的 益。权
2.2.4 基于本协议交易目标、诚信原则及相关法律要求,已具备了签署本协议的其他
必要前提及条件,并已为履行本协议作好准备。
3.保障收购、促进转让的约定
3.1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标的股权及其权益全权委托(信托)乙方管理和受益,具体
细则另行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合同》约定。
3.2 本协议生效后,为锁定双方交易目标,甲方将标的股权质押登记到乙方名下,以
担保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得以实现。
如 的股 押或其 益未能 ,甲方同意即 提供相当于收 价款标 权质 权 实现 时 购 1.5 倍的资产
担保。
3.3 本协议生效后,标的股权产生的分红、配股、增值、优先购买权等权益转均归乙
方享有。
3.4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可随时根据需要,主张《合作建设工业厂房和配套工人宿舍
协议书》项下 22%的物业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收益、请求分割、完善产权
等。
3.5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以甲方名义)有权对目标公司实施尽职调查,以了解目标公
司的相关情况。
3.6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有权向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实施收购行为,并
享有股权的优先受让权。甲方应尽最大努力配合乙方对目标公司其余78%的股权实施收
购。
3.7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实施任何妨碍或威胁交易目标实现的任何行为,甲方应
当竭尽最大努力促成本次收购目标的完成。
3.8 标的股权符合转让过户条件时,甲方必须在三日内与乙方签署标准格式的《股权
转让协议》,办理股权转让公证,全力配合乙方完成股权交割。
3.9 在标的股权完成转让前,乙方行使前述权利时需使用甲方名义的,甲方应全力予
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委托书、公函、加盖印章、出面洽商等。
乙方利用甲方名 行使上述 利 得的 益 乙方享有, 的 的也由乙方承义 权 获 权 归对应 义务
担。
4.收购价款
4.1 双方同意:标的股权及标的物业权益的收购价款为人民币壹仟伍佰陆拾伍万伍仟
肆佰贰拾元(RMB15,655,420 元)。
4.2 收购价款按如下顺序,逐步支付给甲方:
4.2.1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三日内,支付 200 万元作为定金。
4.2.2 甲方根据 3.2 条款将标的股权质押登记到乙方名下以后三日内,乙方再支付
200 万元。
4.2.3 乙方完成 目 公司的尽 后, 目 公司主体 格、 情况等对 标 职调查 认为 标 资 资产负债
良好,且目标股权符合收购预期的,乙方支付 200 万元。
乙方 尽 后, 目 股 不符合收 要求的,有 止交易,双方在乙方决经 职调查 认为 标 权 购 权终
定 止交易后三日内恢复原状终(退回款项,解押股权)。双方另有 定的除外。约
4.2.4 甲方与乙方 署《股 委托管理合同》,并将甲方委派到目 公司的股 代签 权 标 东
表、董事、 事、 理等全部人 更 乙方指定人 后的三日内,乙方再支付监经选变 为 员 200 万
元。
4.2.5 符合股权转让过户条件后,标的股权依法交割到乙方名下后三日内,乙方支付
尾款 7,655,420 元。
4.2.6 上述款项,乙方向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的其他账户支付后,均视同付讫。
4.2.7 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前,乙方支付的款项均作为《股权转让协议》的预
付款, 付款 在《股 》 后自 等 股 价款。预项 权转让协议 签订 动转为 值 权转让
5.权益分割
5.1 标的股权的质押登记日作为基准日。标的股权在基准日以前的权益由甲方享有,
基准日之后标的股权的权益由乙方享有。
摘要:
展开>>
收起<<
股权转让协议公告(通用3篇)股公告篇权转让协议1 甲方:深圳市TCJT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深沙路号XX大厦A座2楼。 法定代表人: 乙方:深圳市ZF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沙盐路号二楼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持有深圳市SH实业有限公司22%“的股权,并享有深圳SH”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宿舍物业22%的相关权益。 2.甲方自愿按照本定的方式、步及条件将上述股和物益乙方协议约骤权业权转让给;乙方愿意按本定的方式、步及条件收股及物益。协议约骤购该权业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声明:本文档由网友提供,仅限参考学习,如有不妥或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客服请联系: fanwenhaiwang@163.com 微信:fanwenhai2012
作者:littere...
分类:企业文化
价格:免费
属性:7 页
大小:42.1KB
格式:DOCX
时间:2024-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