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安行政应诉态势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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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投诉
浅谈公安行政应诉态势转变
随着国家法制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日渐提高,公安行政案件日益从以处罚
决定为收尾向以行政诉讼为收尾而转变。复议诉讼案件每年都以较快的速度在增长。公民
因不满公安机关而采取行政诉讼的途径予以解决已变得司空见惯,而公安机关在其中面临
的压力也不言而喻。
一、当前公安机关行政应诉面临的主要困境
公安机关在应诉时往往处于被动应付的局面,在对方所聘请的律师针对程序、证据、处罚
裁量等方面提问时,往往依照处罚决定书的内容被动回答,无法展现公安机关在裁决时做
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且对一些律师的提问准备不足,临场一时难
以回答,虽然处罚合法合理,却在行政应诉时略显狼狈。
二、当前造成公安机关应诉不利的主要因素
(一)诉讼结构先天限制。公安机关作为被告,具有先天不足的劣势。在向法院提交证据
“ ”后,出庭应诉的法制民警必然会在诉讼活动中,面临原告在事实和程序方面的 找茬 。而
现今公民的法律素质有了大幅提高,公安机关不得不在诉讼中面对具有专门知识、诉讼经
“ ”验丰富的律师。这常常使得原告在诉讼活动中的 攻击 更犀利。同时,在国家法制建设的
” “ 进程中,对于公安执法办案的要求已然从 重实体 向 程序与实体并重 甚至 程序重于实
体 而转变。而在实际诉讼过程中,原告及其委托代理律师往往更喜欢在公安机关容易出
现漏洞的程序方面寻找破绽,甚至会在公安机关意想不到之处发难,让出庭民警疲于应
对。
(二)应诉民警欠缺经验。公安机关作为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必然要求民警具备较高
的法律素质,虽然《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可以聘请专业律师
作为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但公安机关往往出于维护颜面的目的,并不委托专业律师
参加,也不寻求公职律师的帮助,仅仅法制民警自行参与诉讼。专业出的公安行政应
诉民警,在日益复的行政应诉中,已渐渐显出了力不从的疲态势。公安行政应诉
民警的不专业、不统、经验不足、法律知识不面等问题矛盾已日益显现,这一内因使
公安机关在应诉过程中,也出现应对不足的现
)案件办理不规基层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时,疏忽大意,难会在程序等方
面出现漏,在时签名等问题上出现问律师以可之机。而法制审核
关不,临案件办理限,不得不裁等现,自然会造成程序瑕疵
证据效力,甚至造成处罚法。
、公安机关应诉态势转变的必要
(一)执法谁普法要求的体现。一审就是次绝佳法机会。基层公安机关办理
的行政案件往往牵扯方方面面,大多数引发行政诉讼的案件基本是由间纠纷产生,处
让当事人信服。而庭过程中的质证却个教育当事人,警示世人的绝佳
会。这要求公安机关在应诉时不仅仅回答原告律师的提问,同也应主动出击,向
对方、法听众宣扬公安机关的主,向人展现,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理中考虑到了天
“ ”理国法和人的统一,好 谁执法谁普法 。
(二)执法规化的内在。公平正义是执法活动的生命线,公安机关作为一支高准、
高要求的执法队伍,对自执法过错零。一出现诉案件,会给群众造成公安机关
也在法办案的解,往往会损害公安形象公安机关应当在行政应诉时,从
寻求破,在庭过程中,积极寻找攻击说服,同时消弭原告的不满,避免
造成不定因素。
)庭实质化改革的必然。随着审判义改革面推进,行政诉讼也应
加重实质化,而仅仅从案卷笔录形式审查鼓励民告的同时,也应当要求被
充充分详细地对处罚做出证,让原告无可辩驳。法也更喜欢到在庭过程中,
原、被告充分辩论、有有回的态势。而从庭证、质证、发问、辩论
综述 环节来看,也正是积极上述观点靠拢的。
、公安机关应诉转变的建议
(一)源头执法活动。加大公安机关执法规化建设的力度,转变执法民警意
识,提办案质量。法制员盯案制度,全流指导办案。法制门要催促,不
等到案件办理临从而入裁不裁的尴尬有不断完善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依法办案,程序、实体方面瑕疵才能在诉讼过程中,稳固防守。不破绽、不输官
司。也有高质量的案件才能让应诉民警在庭游刃可以向原告发问攻击,转
变庭审走向,变法官感观得主动。
(二)重民警法律素。庭实质化要求公安机关必有一支专业出善辩
的专门应诉队伍。要发挥好公职律师的作,增应诉民警的合素质。一是拓展应诉民
警法律涉猎范围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及公安民警高执法资格级考
,让考试的民警加入应诉队伍。二增加应诉民警的经验积累。应增加应诉民警参
与庭审旁听的机会,实际感受的过程,反三,临三是应当加大对应诉民
警的培训力度。现今公安的应诉队伍可以说很多是半路出家、自,这
的缺和不足。而培训锻炼可以有效提民警的合素质,完善不足。
重寻求专业力量帮助。公安机关应当聘请更具专业力的律师加入应诉队。律
师的经验、专业知识可以应诉民警良多速成长,而其独立视角往往使应诉
民警出公安范畴框架,提出更有利意见,弥补不足。同时也可以聘请律师
队、门专家、院校教授作为智囊团,在应诉前做好相应的准备作,位梳理案
件,准备对方可的攻击,做到在庭游刃
摘要:

浅谈公安行政应诉态势转变随着国家法制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日渐提高,公安行政案件日益从以处罚决定为收尾向以行政诉讼为收尾而转变。复议诉讼案件每年都以较快的速度在增长。公民因不满公安机关而采取行政诉讼的途径予以解决已变得司空见惯,而公安机关在其中面临的压力也不言而喻。一、当前公安机关行政应诉面临的主要困境公安机关在应诉时往往处于被动应付的局面,在对方所聘请的律师针对程序、证据、处罚裁量等方面提问时,往往依照处罚决定书的内容被动回答,无法展现公安机关在裁决时做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且对一些律师的提问准备不足,临场一时难以回答,虽然处罚合法合理,却在行政应诉时略显狼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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