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师行为守则(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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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教师行为守则(通用 5篇)
秀教 行 守 篇优 师 为 则 1
1 、 教师不得侮辱、训斥、恐吓、体罚、及变相体罚幼儿的语言和行为。
2 、 教师不得接受和索要家长请吃饭及各类物品、现金、购物卡等物品。
3 、 教师不得与家长发生语言谩骂及肢体冲突等行为。
4 、 教师不得吃、拿幼儿食品;也不得在幼儿面前随意吃零食。
5 、 教师不得在工作中挑拨是非、互相争吵、乱传闲话、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和不利
于团结的语言行为。
6 、 教师不得与家长有暧昧不清的关系。
7 、 教师不得做违法乱纪、有损幼儿园名誉的事,且幼儿园保留对教师诉诸法律、追
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8 、 教师不得有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拒绝工作擅自不到岗或遇紧急情况不服从上
级指派工作的行为。
9 、 教师不得对出现事故故意推脱或谎报真实情况,影响事故调查。
10 、 教师不得对幼儿对家长服务态度恶劣,致使家长上告、上报、被媒体曝光的事
件发生。
11 、 教师不得有偷窃家长、同事、园所财务的行为。
12 、 教师的违纪行为给幼儿园造成经济损失的,幼儿园有权追缴。
以上员工守则,教职工违反第一次罚款 500 元处理,出现第二次直接予以辞退。
秀教 行 守 篇优 师 为 则 2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幼教事业,坚持保教结合,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二、热爱孩子,尊重孩子,全面关心孩子,一切为了孩子,面面向全体,全心全意为
幼儿服务。不训斥、不责骂,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支持和满足幼儿合理
要求,接受幼儿的正确意见。
三、尊重家长,方便家长,主动热情地为家长服务。经常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
不吃请、不收礼,不请家长为自己谋私利干私活,不偏爱孩子,大公无私。
四、对人真诚坦率有礼貌,团结同志互相帮助,不搬弄是非,不背后议论别人,不强
词夺理,不恶语伤人。
五、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举止大方,动作轻柔。坐、立、行姿势端正文
雅,不坐桌子不搁脚,不睡幼儿小床。
六、语言规范、文明,话不俗,语不高,不讽刺不挖苦,不在幼儿面前叫别人外号和
小名。
七、仪表端正,服饰美观、整洁、轻便,便于工作,不穿奇装异服,工作时间不穿高
跟鞋,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
八、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园内制度,做事认真踏实,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九、保持周围环境整洁、优美,各种用品固定安放,不随便挪用别人的东西,不乱
拖、不丢失,勤俭节约,爱护公物。
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埋头苦干,积极进取,善于思考,敢于创新,不断改进教
学方法,努力提高保教质量。
秀教 行 守 篇优 师 为 则 3
一、 热爱幼儿,尊重幼儿,对幼儿态度和蔼亲切,把幼儿看作学习、生活的主人,
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二、 认真落实《纲要》,努力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促进幼儿动手、动
脑,使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得到健康的发展。
三、 仪表端正自然,服饰大方整洁,符合职业的要求。
四、 举止文明,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貌,能主动问候他人。
五、 主动与幼儿家长配合,及时向家长汇报幼儿身心发展情况,虚心接受批评与建
议,不断改进工作。
六、遵守园内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园纪。
七、 有环保责任感,爱护公物,勤俭节约。
八、廉洁奉公,不收家长的礼物。
九、注意安全,防火防盗,维护公德,遵纪守法。
十、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秀教 行 守 篇优 师 为 则 4
“ ”一、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尊重幼儿,树立 真心为孩子,全心为家长 的观念,
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二、努力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创设适宜幼儿发展的教育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
与表现的机会和条件。
“ ”三、树立服务意识,做到 微笑服务、周到服务、真情服务
四、正确使用老师用语,对家长要有热心,对孩子要有爱心;使家长对幼儿园放心,
让孩子在幼儿园开心。
五、服从分配,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六、团结同志,相互配合,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有意见通过
正当渠道提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七、为人师表,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谈吐文雅,穿着符合教育工作者的身份,在园
内严禁浓妆,上班时不梳披肩发。
八、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园内纪律,上班不迟到早退,不串班,不干私活,不擅自离
岗和接待来访者。
九、主动接待家长,积极争取家长的配合,接受家长批评和建议;不私自接受家长的
馈赠,与家长谈话注意方法,注意老师形象。
十、保护儿童健康和利益,不使用幼儿的物品,不让幼儿干力不能及的劳动,保证幼
儿安全。
十一、积极参加政治及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业务素质,树立以园为家的思想,爱
护公共财物,勤俭节约。
秀教 行 守 篇优 师 为 则 5
教师的个人形象不仅仅只是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团队的整体素质的反映,更是学生
学习效仿的榜样。在创建和谐校园的今天,我们要做文明教师,规范礼仪行为,开礼仪之
风,建文明校园,创素质之美。
一、精神面貌篇:
教师的精神面貌,是教师形象的灵魂。幼儿园教师的精神面貌,应给人以朝气蓬勃、
振奋昂扬的形象。教师应努力使自己具备以下的心理素质和品质:
心态-- 自尊自信品质-- 真诚正直 性格-- 活泼开朗 心胸--豁达宽容
二、 语言篇:
教师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将为自己和幼儿园树立高素养的形象。
文明用语:
1、接待来宾请使用:
主动询问--您好,请问您找谁?请问您有什么事吗?需要帮忙吗?
被动受问--哦,抱歉,这个我还不太清楚,我可以帮你问一下。
2、对同事:
“ ”“ ”上班时进幼儿园见到园里的工作人员,均应问 你好 早上好或点头致意。
3、对小朋友和家长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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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教师行为守则(通用5篇)秀教行守篇优师为则1 1 、教师不得侮辱、训斥、恐吓、体罚、及变相体罚幼儿的语言和行为。 2 、教师不得接受和索要家长请吃饭及各类物品、现金、购物卡等物品。 3 、教师不得与家长发生语言谩骂及肢体冲突等行为。 4 、教师不得吃、拿幼儿食品;也不得在幼儿面前随意吃零食。 5 、教师不得在工作中挑拨是非、互相争吵、乱传闲话、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和不利于团结的语言行为。 6 、教师不得与家长有暧昧不清的关系。 7 、教师不得做违法乱纪、有损幼儿园名誉的事,且幼儿园保留对教师诉诸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8 、教师不得有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拒绝工作擅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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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海小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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