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管理制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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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管理制度(精选 3篇)
位管理制度 篇岗1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
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范围:
滨海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全勤为 22 天):
(一)病假制度
1、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 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医院证明,经
科室负责人及分管主任签署意见,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休病假。请病假一年内请假时间
不超过3个月,若有特殊情况的,请假时间不能超过半年;在病假期间确实不能坚持工作
的,用工单位可根据规定退回劳务派遣组织。
2、病假审批程序:公岗人员请病假 15 天(含15 天)以下,除需定期出据医院证明,
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社区领导批准签字盖章后,随考勤劳动就业局。休病假 15 天
(含15 天)以上,除需定期出据医院证明,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社区领导批准签字
盖章后,报就业局审批备案。
3、病假工资待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有医院诊断证明书的,每休息一天扣 20%的工
资,依此类推。
(二)事假制度
1、事假审批程序:公岗人员请事假三天以下,本人写出书面请假申请报告,由社区
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随考勤报劳动就业局。
2、事假工资待遇:公岗人员请事假,工资按实际天数扣款。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
日。
3、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累计旷工 14 天,按开除 理。处
三、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奖惩办法:
(一)社区每年度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在续签订下一年劳
动合同,对考核合格者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公
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经考核,由社区进行表彰奖励。
(三)对于录用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凡是连续 15 日或年累计30 日不上 工作,拒岗
绝上岗安排的,我们社区可以突出申请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循劳动保障所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
配工作,以便在社区内更好地开展工作。
公益性岗位本着以事定岗、以岗设人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区劳动就业局实施具体
检查管理。
四、考勤 律纪
1、工作作息时间为:上班:早 7:00 时-8.30 下午:5点-6 点(北京时间)
公岗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社区有专人负责考勤,考勤员应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如实记载。
五、具体要求
社区要组织公岗人员认真学习本通知,并严格执行本通知的有关规章制度。
本规定自x1 年1月10 日起 行, 去有关 定与本 定有抵触的,以本 定 准执 过 规 规 规 为
位管理制度 篇岗2
为了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
〔x6〕2号)文件精神,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确保公益性岗位的健
康发展,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制定本办法。
一、社区公益性岗位的范围
社区公益性岗位是指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行政村)直管的社区保安、社区保绿、
社区保洁、社区助老助残等社区服务性劳动岗位。
1、社区保安是指小区门卫、巡逻、小区车辆管理等维护社区安全的岗位。
2、社区保绿是指维护社区绿化的岗位。
3、社区保洁是指维护社区卫生的岗位。
4、社区助老助残是指为困难老人、特殊贡献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提供日常
综合照料、生活服务等服务的岗位。
上述岗位由物业公司管理的,不纳入社区公益性岗位的范围。x6 年7月1日前,已签
订社区公益性岗位协议上岗,后转为由物业公司管理的社区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可继续
享受社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扶持政策。
二、社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条件
社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应持有《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以下简称《援助证》),并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男50 周岁及以上、女40 周岁及以上至未到达法定退休(或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
保 金的,下同险)年龄;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3、非主观原因造成失业一年以上的或其他就业困难的。
三、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协议
在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必须与街道签订非正规组织就业协议,协议一
年一签。初次上岗协议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 1个月,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按规定为
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等。
从业人员在签订协议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为便于办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手续,协议期限应设定在距离法定退休年龄2个月以上为止。
四、社区公益性 位人数的 核岗 审
社区公益性岗位实行按需定员、总量控制,岗位人数按社区规模、人口总量、绿化面
积、安全设施等实际情况确定。需要增加社区公益性岗位人数的,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
管理站向区就业服务处填报《杭州市新增社区公益性岗位人数审核表》(附件),区就业服
务处审核后报市就业服务局核定。
五、社区公益性 位从 人 初次上 的手岗 业 员 岗 续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对初次上岗的社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须在其户籍、居住
和岗位所在社区分别同时进行 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相关社区的劳动保障服务室
将公示意见反馈给相应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方可与其签订协
议。
在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要为其办理提档手续并在
“ ”杭州就 事 管理系 中 其就 状况 入 社区公益性 位就 、在其《援助 》业 务 统 对 业 输岗 业 证
“ ”的 就业情况 栏做好记载,其《援助证》和档案分别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和市就
业服务机构集中保管。
六、社区公益性岗位的考核考评制度
街道、社区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社区公益性岗位考核考评制度。经考核考评不合格
的,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达到要求的,解除其非正规组织就业协议。
七、其他
1、社区公益性岗位的补贴项目、标准、资金来源、申请资料按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
障局、杭州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杭 社就劳
〔x6〕143 号、杭 社〔财x6〕633 号)有关规定执行。对市拨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各项补贴,
各区、街道(乡镇)及 付到位。应 时拨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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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管理制度(精选3篇)位管理制度篇岗1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范围: 滨海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全勤为22天): (一)病假制度 1、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医院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主任签署意见,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休病假。请病假一年内请假时间不超过3个月,若有特殊情况的,请假时间不能超过半年;在病假期间确实不能坚持工作的,用工单位可根据规定退回劳务派遣组织。 2、病假审批程序:公岗人员请病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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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hok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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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