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情况自查自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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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情况自查自纠总结报告
卫生局医政科:
我院根据要求,对麻醉、精神药品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一次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的过程
中,未发现有违规使用上述药品情况。
我院在使用上述药品时,严格遵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
组织临床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麻醉、精神药品法律法规汇编》,严格把握临床适应症,实
实在在为不少癌症病人、手术病人减轻了痛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另外在管理上,我们成立了以院长为首的管理小组,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设立专柜储
存,建立专用帐册,实行专人保管,作到了目前无一次药品流失、遗失、差错事故。
xxxx 卫生院
第二篇:医院麻醉和精神药品自查自纠总结
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
自查自纠总结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文件
要求,我院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为严格管理麻醉、精神药品,建立了完善的管理机构,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其他
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一)采购与运输:
1、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严格按药监局、卫生局的要求,办理印鉴卡,并按规定定点采
购。
2、麻醉、精神药品的运输按要求由本院专人、专车、定时购买。
(二)验收:
1、麻醉、精神药品的验收于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
双人签字并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
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专
用簿由专人负责管理。
2、验收中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精神药品时按规定由双人清点、登记,报院领导批准
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三)储存与保管: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各环节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交接班有记录。
2、麻醉、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保险柜)、专锁。对进出专
库(柜)的麻醉、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且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
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
人),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四)发放、调配与使用
1、根据管理需要在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柜。
2、药房麻醉、精神药品周转柜每天结帐,按照用量定时向药库请领,药库根据药房的麻
醉、精神药品专用请领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发放给专门请领者并由专人核对。
3、麻醉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
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签署《麻醉药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留存。精、麻药调配人员严格核对开具的处方。
4、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由专册登记,专用帐册、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的按相关规定保管。
(五)报残损及销毁
1、发现麻醉、精神药品破损及过期须即报院领导,加盖公章上报卫生局医政科。
2、患者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用过的贴剂收
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废贴数量。
3、收回的空安瓿销毁前按要求妥善保管,并在相关部门监督下销毁并作记录、签名。
4、销毁过期的精、麻药品报院领导后再上报卫生局医政科审批,在卫生局医政科的监督
下进行销毁,并将销毁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六)丢失及被盗
麻醉、精神药品在运输、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丢失或被盗、被抢的或发现骗取冒领麻
醉、精神药品的立即报告院领导上报所在地公安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
门。
(七)患者不再使用无偿交回的麻醉、精神药品,按规定销毁。
二、麻醉、精神药品的保管
(一)按药监局和卫生局的要求严格做到五专。即:专人、专柜、专销、专帐、专用处
方。
(二)药房的存放设有保险柜,并设有专人管理。
三、麻醉、精神药品的检查制度:
(一)每月由业务副院长到有精、麻药品基数的科室检查,并做详细的检查记录;
(二)每季度及大节假日前由院务会、护理部、药房到有精、麻药品基数的科室检查,并
做检查记录。
四、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的管理制度:
(一)领取与使用:精、麻药品处方均有编号,领取时按处方上的编号顺序领取;其他相
关要求如下:
1、经考核合格取得精、麻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方能开具精、麻药
品处方;
2、麻醉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
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同时并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签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使用知情同意书》并留存。
3、开具的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
号、疾病名称、取药者身份证号码、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精、
麻药调配专员根据医生开具的精、麻药品专用处方进行详细核对无误方给予调配,并签署
姓名、进行登记,再经复核无误方可发放,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配药。
(二)处方的保管与销毁:精麻药品处方的保管由药剂科精、麻药品专管员统一管理,麻药
处方保存至少3年,精神药品保存至少2年,保存期满后在精、麻药品专管员的监督下统
一销毁。
20xx 年12 月31 日
第三篇:医院麻醉和精神药品自查自纠总结
张掖博爱妇科医院
医院镇痛类药品、精神药品管理
自查自纠总结汇报
根据张掖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镇疼类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
院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为严格管理镇痛、精神药品,建立了完善的管理机构,不
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其他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一)采购与运输:
1、镇痛、精神药品的采购严格按药监局、卫生局的要求,办理印鉴卡,并按规定定点采
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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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情况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卫生局医政科:我院根据要求,对麻醉、精神药品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一次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的过程中,未发现有违规使用上述药品情况。我院在使用上述药品时,严格遵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临床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麻醉、精神药品法律法规汇编》,严格把握临床适应症,实实在在为不少癌症病人、手术病人减轻了痛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另外在管理上,我们成立了以院长为首的管理小组,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设立专柜储存,建立专用帐册,实行专人保管,作到了目前无一次药品流失、遗失、差错事故。xxxx卫生院第二篇:医院麻醉和精神药品自查自纠总结医院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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