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办法2篇

免费
3.0 文海小编1 2024-08-11 999+ 38.49KB 4 页 免费 海报
侵权投诉
学院 安全管理 法实习实训 1
(院发[20xx]20 号)
第一条为保障我校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控制和消除事故风险,确保参加
实习实训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习实训教学是指在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有组织开展的教学计划内各种
实习、实训和教学调查等教学活动。
第三条学生实习实训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院部二级负责制。
第四条学校职责
一、教务处负责实习实训教学的协调和监控。
二、保卫处、教务处、学生处负责实习实训过程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三、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负责抽查各院部学生实习实训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
况。
第五条院部职责
一、各院部主要领导是本院部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负责制定本院部实习实训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实习实训前对学生、指导教师的安
全教育工作。
三、负责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就学生安全实习实训工作进行协调。
四、配合教务处、学生处督促检查实习实训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五、负责实习实训教学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第六条指导教师职责
一、指导教师是实习实训教学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期间安全管理的
日常工作。
二、指导教师代表学院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安全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
理。如遇违纪、安全事故等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向院部领导报告,报告应包括:事故事件
性质、发生原因分析、现场处置措施或方法、事故事件责任等。
三、指导教师安全工作要求
1、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必须接受安全培训,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安全管理、应急处理的
基本方法、应变技能,才能指导学生的实习实训教学。
2、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出发前,应建立应急组织机构,进行实习实训的合理编组,同时应
召开一次实习实训动员大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事故事件应变能
力。
3、到达实习实训基地后,组织学生了解基地所在地及食宿场所治安、风俗习惯等有关情
况,掌握当地司法、消防及医院的 系 ,察看安全通道,并 可能 生的 采取 电话 针对 发 问题
预防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4、必须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日常安全工
作。定期举行实习实训总结会,强调安全要求。
第七条学生安全纪律要求
一、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必须遵守实验室、实习基地的有关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
团队协作精神,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实习实训学生自觉遵守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未操作设备前,应读懂其使用说明
书,并且在老师或师傅的指导操作。
三、校外实习实训学生应指导老师领,着合安全要求,不宜在地或有安
全隐患处活动,听从服从,严禁私自活动,外出应报告,并请假手续
四、实习实训期间,严学生参加各种形式娱乐活动和险性工作;严参与传销
动;严禁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严禁酗酒;严室或操作过程;严禁不规范用
电;严禁下河游泳讲究卫生,不随意到外,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
五、实习实训期间如遇发事件或事故,必须及时报告指导老师。
六、外出实习实训学生必须与院部订《校外实习实训安全责任书》,指导老师有权拒绝
订《校外实习实训责任书》的学生参加实习实训活动。
七、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规定的学生,造成个人人身事故和损失的,由个人负责。
成国家集体损失的,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条指导教师和学生如在实习实训期间出现大安全事故,有关院部领导要自参与事
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调查处理的结果形成面材料报学校和院部备
条本办法自公布之起执行,教务处负责解
学院 安全管理 法实习实训 2
第一条为保障我校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控制和消除事故风险,确保参加
实习实训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习实训教学是指在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有组织开展的教学计划内各
种实习、实训和教学调查等教学活动。
第三条学生实习实训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校院级负责制。
第四条学校职责
一、教务处负责实习实训教学的协调和监控。
二、教务处、学生处、安处负责校内学生实习实训教学过程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校
大突发事件协调查
三、教务处、学生处、安处负责抽查各学院学生实习实训教学安全规定的落实情况。
第五条学院职责
一、各学院主要领导是本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负责制定本学院实习实训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实习实训前对学生、指导教师的安
全教育工作。
三、负责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就学生安全实习实训工作进行协调。
四、配合教务处、学生处督促检查实习实训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五、负责实习实训教学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和一事故的处理。
第六条指导教师职责
一、指导教师是实习实训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参加实习实训学生人数超10 人必须配
备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期间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指导教师代表学院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安全管理,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进行管理,如遇违纪、安全事故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迅速向学院领导报告,报告应包
括:事故事件性质、发生原因分析、现场处置措施或方法、事故事件责任等。
三、指导教师安全工作要求
1、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必须接受安全培训,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安全管理、应急处理的基
本方法和应变技能,指导学生的实习实训教学。
2、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出发前,应建立应急组织机构,进行实习实训动员大会,加强安全
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事故事件应变能力。
3、到达实习实训基地后,组织学生了解基地所在地及食宿场所治安,风俗习惯等有关情
况。掌握当地司法,消防及医院的 系 , 看安全通道,并 可能 生的 采取联 电话 查 针对 问题
预防措施、确实消除安全隐患。
4、必须本着安全第一原则,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日常安全工作,
定期举行实习实训结会强调安全要求。
第七条学生安全纪律要求

标签: #安全 #实习 #办法

摘要:

学院安全管理法实习实训办1(院发[20xx]20号)第一条为保障我校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控制和消除事故风险,确保参加实习实训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习实训教学是指在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有组织开展的教学计划内各种实习、实训和教学调查等教学活动。第三条学生实习实训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院部二级负责制。第四条学校职责一、教务处负责实习实训教学的协调和监控。二、保卫处、教务处、学生处负责实习实训过程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三、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负责抽查各院部学生实习实训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的落...

展开>> 收起<<
学院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办法2篇.docx

共4页,预览4页

还剩页未读, 继续阅读

声明:本文档由网友提供,仅限参考学习,如有不妥或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客服请联系: fanwenhaiwang@163.com 微信:fanwenhai2012
作者:文海小编1 分类:企业文化 价格:免费 属性:4 页 大小:38.49KB 格式:DOCX 时间:2024-08-11

开通VIP享超值会员特权

  • 多端同步记录
  • 高速下载文档
  • 免费文档工具
  • 分享文档赚钱
  • 每日登录抽奖
  • 优质衍生服务
/ 4
客服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