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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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精选 3篇)
制外用工管理 法 篇 1
    一、学校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服从主管
部门的直接领导,保质保量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出勤,有事提前请假,主动与主管领导联系作好工作安
排。缺勤天数工资按规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旷工者双倍扣除当日工资。
    三、来校工作半年以后,可享受(不含教育局规定发放的补贴)因工作需要利用休息时
间加班,学校发给加班补助,特殊工种可发放一定的劳保用品。
    四、各类临时工,因工作性质不同,按各岗位规定的作息时间进行作息。寒暑假原则
上无休假,安排值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安排休息。
    五、聘用期间,若本人因病住院,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凡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经济损失的,学校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
赔偿损失,直至辞退。
    七、学校因工作变动需要辞退者,工作十年以上补发一个月工资。自动离职者,无论
工作年限长短,学校不发任何补助。
    八、每年年终,凡工作成绩显著、本人表现突出、受到师生一致好评,学校给予适当
奖励。
制外用工管理 法 篇 2
    一、临时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使临时人员的雇用及管理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规则第二条规定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 申员 请
    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期间在三个月以内),须雇用临时人员从事时,应填具 人员增
补申请书 注明工作内容、期间等呈经理核准外,送人事部门凭以招雇。
    第三条雇用限制
    ()年未满 16 岁者不得雇用。
    ()经管财物、有价证券、仓储、销售及会计(除物品搬运、整理及报表抄写工作外)
等重要工作不得雇用。
    ()雇用期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条雇用
    ()“ ”人事部门招雇临时人员,应填 临时人员雇用核定表 呈经理核准后雇用。
    ()“ ”临时人员到工时,人事部门应填 雇用资料表 一份留存备用。
    第五条投保
    厂区工作的临时人员应由人事部门办理劳保保后,入厂工作。
    第六条管理
    ()临时人员工作期间可请公伤假、假、事、病假以及假,请假期间除
公伤假外不发给工资。
    ()临时人员的勤、出差比照编制内助理员办理。
    第七条 止雇用
    临时人员工作期间有不能胜任工作,违反人事管理规则第十四、三十六条规定,
事、病假及旷职计超过 4天以上,或工作期满,雇用部门应予终雇用,经终
“ ”用的临时人员应填具 离职申请 (通知)(离职应办理手续由各公司订定)经主管
章送人事部门凭以发工资。
    第八条延 雇用
    临时人员雇用期满,因工作未完成,继续雇用时,应由雇用部门重填 人员增
补申请书 明理由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得雇用,并核准的增补申请书一份报管理
处总经理
    第九条 施与修改
    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过后实修改同。
制外用工管理 法 篇 3
     第一章
     第一条 加 和完善机关的人事管理,保障 工和用人 位的合法 益,根据临时 单 权
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我办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 法适用于我 事 聘用的非占 工作人 。 编 员
         第二章 聘用和辞退 第三条 党政 公室 各部 工用人 划的申 ,由党政 门临时 计 报
议集体研定各部门聘临时工的岗位职数。
     第四条 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辞退。临时
    1、旷工或无当理由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一年内计超过十天的;
    2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退、无故缺、上班干私事,受到责人三
以上警示;
    3、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损害单权益,造成严重后以及严重违背业道德,给
位造成极坏影响;
    4违反工作规定或作规,发生责任事故,直接导致国家集体万元以上损
失的;
    5、有法行为够刑处分;
    6政治信仰,经常散布流言蜚语动或组织;
    7、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秩序;
    8、不任本职工作,、勤、绩、方面均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
    9其它严重错误或依规定不宜继续留用的。
     第三章 工 和福利
     第五条 工工 由所在 位根据其工作 位、个人技能、工作量确定 准并临时 资
放。同时,按规定为临时工办理养老。年终根据党委政府奖励规定,结合
临时工个人核情况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第七条 工在合同期内因公临时 ()负伤、致死亡的,参照国家规定理。
     第八条 工假期待遇:临时
    ()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为有假日;
    ()临时工的假三天,假三天(限直系亲属死亡),假期内发给工资;
    ()临时工生育生育假与位在编人员;
    ()临时工请事假不发工资。
     第四章 管理和
     第九条 工由党政 公室 管理, 行年度考核, 工 格遵守法律法临时 进 临时 应严 规
和机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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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精选3篇)制外用工管理法篇编办1  一、学校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服从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保质保量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出勤,有事提前请假,主动与主管领导联系作好工作安排。缺勤天数工资按规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旷工者双倍扣除当日工资。  三、来校工作半年以后,可享受(不含教育局规定发放的补贴)因工作需要利用休息时间加班,学校发给加班补助,特殊工种可发放一定的劳保用品。  四、各类临时工,因工作性质不同,按各岗位规定的作息时间进行作息。寒暑假原则上无休假,安排值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安排休息。  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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