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上诉状怎么写(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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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上诉状怎么写(精选 3篇)
离婚上 状怎么写 篇诉1
上诉人:黄 女 x年8月11 日出生,汉族,住 xx 市城小区 x栋x单元号房,身份证
号,电话:
被上诉人:刘 男 x年1月5日出生,汉族,住 xx 市xx 镇xx 村组 1号,身份证号,电
话:
上诉人黄不服 xx 市人民法院()北民初字第 2242 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xx 市城小区 1栋D单元 605 号房归上诉人黄所有。
事实和理由
一、xx 市城小区 1栋D单元 605 号房应属于上诉人黄个人财产
x年9“ ”月,黄生育儿子后,刘 儿子不是其 生血肉,是 野种 ,夫妻开始争吵,认为 亲
还未满月,黄母子被遂出家门,无处安身,为解决食宿问题,黄向娘家人求救,最终其姐
姐愿意出资(借款)45000 元购买了以上房屋,暂时解决了居住问题,但被上诉人仍不肯罢
休,多次找上门,不但多次殴打黄,还砸毁了黄新居的所有电器家具,黄被迫到乡下躲
避,有家不能归。而在此期间被上诉人刘也在其老家里建起了一栋楼房。
上诉人认为,涉案的 xx 市城小区 1栋D单元 605 号房首付款是自己的姐姐出资(虽然
属于借款,但如果没有娘家人的支持,上诉人是没有能力购买此房屋的)的,是在夫妻分
“居期间购买,该房屋登记在其黄民名下,被上诉人不但没有任何贡献,参照新 婚姻法司
“ 法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
”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等有关规定,涉案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即女方黄个人财
产,一审时女方的姐姐也出庭证明了以上事实,一审法院判决女方的财产判给被上诉人刘
完全不顾事实和法律规定,是对国家保护的妇女儿童权益的公然侵犯。
二、xx 市城小区 1栋D单元 605 号房屋即使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应该由夫妻双方
共同协商或竟价取得。
上面说过,xx 市城小区 1栋D单元 605 号房应属于上诉人黄个人财产,但一审法院直
“接判决: 三、...... xx 市城小区 1栋D 605 ……号房屋归原告所有 .”
即使法庭不 可以上 属于夫妻共同 , 夫妻共同 的 理,也 遵循我国认 财产 财产 对 财产 处 应
《婚姻法》第 39 “条明确 定: 离婚 ,夫妻的共同 由双方 理规 时 财产 协议处 ;协议不成时,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按该条规定,上诉
人在一审时明确要求必须取得此房屋,而被上诉人并没有要求取得此房屋的所有权的表
示,一审法院法官去越俎代疱,胡说什么女方已经同意把此房屋让给男方,真是岂有此
理!作出了如此荒唐的判决也不足为奇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
二十条 双方 夫妻共同 中的房屋价 及 属无法达成 ,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对 财产 值归 协议时
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 房屋所有 的,由 估机构按市 价格 房屋作出 估,取得房屋所有张权评 场 对评
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
”割。
因此任何一方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必须进行协商或竟价,以决定房屋的归属!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为此,根据民
事诉讼法的规定,特提起上诉,请贵院依法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公平公正地分割夫
妻共同财产。
此致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x年12 月22 日
离婚上 状怎么写 篇诉2
上诉人:,女,x年8月9日出生,汉族,x银行职员,住 x市xx 区路 x号x单元 xx
室,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王,黑龙江律师。
被上诉人:陈,男,x年8月12 日出生,汉族,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主任科员,住
x市xx 区清 路滨x号x单元 xx 室,身份证号:
上诉人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 x市xx 区人民法院()南民二初字第 700 号民事判决,现
依法提出上述,请求依法改判。
上诉请求
一、 求二 法院撤 一 判决第二、第四及第五 。请 审 销审 项
二、 求二 法院 清事 后,依法改判。请 审 查实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事实及理由
一、一 判决 定事 不清,在双方 数 的 上存在瑕疵审 认 实 财产 额 调查
1,关于涉案房屋的分割问题
(1),涉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协议不成,人民法院根据具体财产情况进行分
割的基 上 当 决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之 定,照 女方 行分割,涉案房屋础应坚规 顾 进经
过司法鉴定得知。该房屋市场价值为人民币850700.00 元。一审法院却仅仅判给上诉人房
屋折价款 350000.00 元。严重违背了《婚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显失公平。请二审法
院查明事实真相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2),上诉人没有住所,考虑到目前的房价问题以及在婚姻财产分割时照顾女方之考
虑,上诉人要求主张涉案房屋的所有权,并同意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支付被上诉人相应的
补偿。一审法院对此房产的处理上过分草率,敷衍了事。上诉人未得到一丝关怀和照顾,
因此上诉人恳请二审法院本着以人为本的态度及婚姻法照顾女方的立法精神基础之上,重
新分割该涉案房产的产权归属问题。
2,关于公积金的分割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婚姻
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所有的
财产。因此在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时应当公平分割。因为公积金的数额多少不同,所以简
单的判决各自名下的公积金归各自所有是毫无道理且没有依据的。上诉人有公积金
30544.18 元,被上诉人的公积金有73402.74 元,共计103946.92 元。上诉人与被上诉人
各分一半即每人 51973.46 元,因此被上诉人仍需支付 21429.28 元给上诉人。上诉人要求
二 法院依法 清事 情况,公平公正的分割双方的共有 。审查实 财产
二、关于双方子女 养陈抚 权问题
对于离婚案件当事人子女的抚养问题,应考虑离婚双方各自的生活习惯、品行、经济
条件及有利于子女成 的需要确定 子女的 养 。品行及生活 更是 首先被考长对抚权习惯则 应 虑
的因素。陈是马上进入青春期女孩,因此由妈妈抚养更为合适,如果抚养权判给被上诉
人,孩子只能由奶奶照顾,这显然不利于孩子未来的成长。相反,被上诉人的生活习惯不
利于孩子的成长,被上诉人晚上经常参与各种应酬活动且有酗酒的恶习。如此品行不良对
孩子成长非常不利。
更重要的是,上诉人于 x年因 患病必 行手 而 失了生育能力。根据《最高人为 须进 术 丧
“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理离婚案件 理子女 养 的若干具体意 》第三条 两周审 处 抚问题 见对岁
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 育手 或因其他原因 失生育能力的绝 术 丧 ;” 另外,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明
“确规定: 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
题,应在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本案上诉人已经丧失了生育能
力,且有条件和能力抚养子女,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合情合理合法。上诉人恳求二审法院
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项因素,体谅理解一位母亲,特别是丧失生育能力的母
亲对孩子的渴求的心情。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归上诉人。
综上所述,本案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以致判决不公,给上诉人带来了不应
有的经济负担。上诉人在无奈之下只能提起上诉,请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改判支持上
诉人的请求,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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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上诉状怎么写(精选3篇)离婚上状怎么写篇诉1 上诉人:黄女x年8月11日出生,汉族,住xx市城小区x栋x单元号房,身份证号,电话: 被上诉人:刘男x年1月5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镇xx村组1号,身份证号,电话: 上诉人黄不服xx市人民法院()北民初字第2242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xx市城小区1栋D单元605号房归上诉人黄所有。 事实和理由 一、xx市城小区1栋D单元605号房应属于上诉人黄个人财产 x年9“”月,黄生育儿子后,刘儿子不是其生血肉,是野种,夫妻开始争吵,认为亲还未满月,黄母子被遂出家门,无处安身,为解决食宿问题,黄向娘家人求救,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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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a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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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