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防水卷材( SBS) 样品制作成 9 组试件用作抗拉力( 纵向) 试验。先将 9 组试件平均
分作 3 个大组, 之后再按5℃为一个温差等级分别作拉力试验。其中1 个大组试件在
23℃标准要求的环境下试验, 另2 个大组试件分别在 28℃和18℃的环境下作拉力试验。
试验过后分别计算出每一大组中的 3 组试件抗拉强度平均值。结果发现在 28℃环境下试
验的3 组试件抗拉强度平均值比 23℃标准温度环境下试验的3 组试件抗拉强度平均值低
2.85%, 而在18℃环境下试验的3组试件抗拉强度平均值则比23℃标准温度环境下试验的
3 组试件抗拉强度平均值高出3.55%。该试验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出环境温度与湿度对材
料试验的影响。因而要求试验时必须将温度和湿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 、取样试样
取样要有代表性, 一般是以一批材料( 不同材料每批数量不同) 不同部位随机抽取规
定数量的样品( 钢材是从规定部位截取) , 即不仅取样数量要正确, 取样部位及方法也要
按规定进行。试样的数量关系到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数量过少、取样部位及方法的偏差都
会使试验误差增大, 甚至会得出相反的结果。但是, 在实际检测中常常出现取样不具有代
表性、取样数量不够、取样方法不正确等。比如: 袋装水泥须从该批不少于 20 袋水泥中
任取等量样品, 总量不少于 120 千克。但在实际工作中多次遇到送检人员一次性提取半袋
或整袋水泥作为样品, 经检测水泥的某些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经现场按标准要求取样后
复试, 试验结果却完全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4 、关于数据处理
由于各种原因, 在同一组试件的测定中, 有时试验结果的离散性较大。为保证试验结
果的准确可靠, 对一些材料的试验结果有取舍的要求。例如在水泥胶砂强度抗折试验中,
当3 个强度值中出现超出平均值±10%的数据应予以剔除, 计算其余数据的平均值。此外,
混凝土和砂浆的抗压试件强度平均值的计算等, 也都有各自的数据取舍方法。计算结果的
修约按 GB/T8107—87《数值修约规则》进行, “ ”其尾数按 四舍六入五单双法 进位,并按标
准规定保留有效位数。例如按GB/T228—20xx《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的规定, 钢
材( 包括钢筋) 性能的测定结果应按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进行修约。对没有具体要求的,
≤强度值200N/m㎡时, 修约间隔为1N/m㎡, 强度值为 200~1000N/m ㎡时, 修约间隔为
5N/m ㎡, 强度值>1000N/m㎡时, 修约间隔10N/m㎡。另外, 还应遵循计算过程中不得修约
的规定。例如砂的表观密度试验, JGJ52—20xx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规定需做两次试验, 但每次计算的表观密度值不应进行修约, 只需将两次结果的平均值的
尾数修约为0 即可, 否则会加大误差的传递,影响试验结果的准确度。
5 、 关于误差问题
试验方法应严格按标准规定进行, 但由于操作人员的熟练程度的差异以及材料的匀质
性、设备仪器、环境条件等因素的影响, 都会使试验结果产生误差, 试验误差有3 种, 一
种是同一组试件之间的误差, 若该误差在规定的范围之内是允许的,但若超出了允许范围
则应重新试验。例如在混凝土试件的抗压强度或抗折强度测定值中, 若有两个测定值与中
间值的偏差均超过了中间值的 15%, 则该组试验应重做。另一种误差是将同一个样品分成
2 个或3 个试样, 用相同方法在同一仪器上分别进行试验所得结果之间的误差, 称为平行
试验误差。例如砂的筛分析, 两次试验求得的细度模数之间应>0.20, 表观密度两次试验